4月16日至25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调市教育局和有关县区教育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展开专家组成员16名组成复评专家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展开督导评估施行方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要求,依据《山东省一般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造计划施行情况评估标准》,对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水县、沂南县、临沭县、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展开底子均衡县(市、区)”作业进行了市级复评。
复评组选取每个县区(开发区)办学条件最差的两个乡镇(大街)作为复评样本单位,对这两个乡镇的一切义务教育学校(包含教学点)逐一进行确诊式复评,共评估了16个乡镇(大街)的义务教育学校206所。复评组还结合3月份对各县区政府教育作业归纳督导评估效果,对这8个县区的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展开情况进行了核对断定。
督导评估组当天汇总评估效果,于下午回来前向各县区进行了具体反应,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复评组要求各县区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县(区、开发区)范围内查漏补缺,采用有用方法,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创建“义务教育展开底子均衡县(区)”作业通过省政府和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评估断定。 |